本小册子列明香港警务处刑事部所承诺的服务标准,以及市民如欲查询或提出意见应采取的步骤。
本服务承诺涵盖下列警务工作:
- 刑事调查;
- 给予证人安心的保证;
- 签发无犯罪纪录证明书申请;
- 处理查阅刑事定罪纪录资料的要求;及
- 处理性罪行定罪纪录查核申请。
刑事调查
- 警方会对所有举报的罪案进行调查。如有关举报属下列情况,警方会将调查进度通知报案人或罪案受害者 :
•案件完成调查後四星期内或当终止调查时;
•案件的审讯结果在审理後四星期内作出通知;及
•如根据内部指引案件属「严重罪案」类别,则每六个月通知一次。
- 警方会通知报案者下列事项:
•负责处理该案件的调查人员的办公室电话号码;及
•有涉嫌人士就该举报而被拘控。
- 案件上诉期限届满後,警方会将曾於审讯中用作证物的财物尽快交还物主。
- 无需用作证物的财物将尽快交还物主。
给予证人安心的保证
- 警方接获报案後,会提供负责该案的调查人员的联络电话号码。这些资料会列在一张刑事调查单位联络卡上并交由你保存。
- 如你是性罪行受害人,通常会由相同性别的警务人员单独接见。
- 警方接见16岁以下的青少年或精神上无行为能力的人时,会面一般都会在父母丶监管人或其他合适成人陪同下进行,除非安排会对司法公正造成不合理的妨碍或对其他人造成伤害。
- 如你须出庭作证,案件主管在知悉聆讯日期後,会通知你有关的日期丶时间和地点。
- 如案中证人可能受到威吓,警方将采取适当的保护证人措施。
- 精神上无行为能力的人,及需就性虐待丶残暴丶袭击或恐吓伤害他人等罪行出庭作证的儿童,他们与警方的会面,可能会被录影作呈堂之用,而将来出庭作证时,亦可能会以电视直播联系方式作供。
签发无犯罪纪录证明书申请
申请人须经网上预约系统https://www.obs.police.gov.hk或透过自动电话查询系统(电话:3660 7499)办理预约申请,并亲身前往无犯罪纪录证明书办事处办理申请手续。办事处地址为:香港湾仔军器厂街1号警察总部警政大楼14楼。交齐申请表及全部所需的证明文件後,申请人的无犯罪纪录证明书会在四星期内以香港邮政的挂号邮件方式寄往相关的领事馆丶移民局或政府部门。
处理查阅刑事定罪纪录资料的要求
申请人须经网上预约系统https://www.obs.police.gov.hk或透过自动电话查询系统(电话:3660 7499)办理预约申请,并亲身前往刑事定罪纪录资料办事处办理申请手续。办事处地址为: 香港湾仔军器厂街1号警察总部警政大楼14楼。本办事处会在接获查阅资料要求後40日内拟备好申请结果,并以电话通知申请人亲临刑事定罪纪录资料办事处领取结果。如申请人曾有犯罪纪录,将会收到该资料之副本。如当事人并无任何犯罪纪录,根据香港法例第486章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19(1A)条,只会收到口头通知结果。
处理性罪行定罪纪录查核申请
合资格申请人须经网上预约系统https://www.obs.police.gov.hk或透过自动电话查询系统 (电话:3660 7499)办理预约,并亲身前往性罪行定罪纪录查核办事处办理申请手续。办事处地址为:香港湾仔军器厂街 1 号警察总部警政大楼 14 楼。如申请人没有指明列表中的性罪行定罪纪录,查核结果会於递交申请及全部所需的证明文件後的七个工作天内上载至自动电话查询系统。
警务处会对每宗案件的调查工作进行分析,藉以监察服务标准。
警务处致力对每宗举报案件进行公平丶精练和专业的调查。
尽管警方已悉力以赴,你或会认为警方可以提供更好的服务。如你需要解释或有任何改善服务的建议,请与区内警署的警民关系主任联络,或致函区内警署。
如欲就申请犯罪纪录证明书或刑事定罪纪录资料提出建议,请联络无犯罪纪录证明书及刑事定罪纪录资料办事处主管(电话: 2860 6555)。
如欲就申请性罪行定罪纪录查核提出建议,请联络性罪行定罪纪录查核办事处主管(电话:2860 1955)。
如你的个案未得到妥善处理并想作出投诉,可透过下列途径提出申诉 :
- 亲身前往或致函:
•任何警署;或
•投诉警察报案中心(地址:香港湾仔军器厂街3号坚伟楼附翼地下);
- 致电24小时附设录音功能的投诉热线(电话:2866 7700);
- 传真至投诉警察报案中心(传真号码:2200 4460 / 2200 4461);
- 使用香港警务处网页内的投诉警察电子表格(网址:www.police.gov.hk);或
- 使用警方智能电话应用软件「香港警队流动应用程式」的「电子报案中心」功能。
如欲索取有关本小册子载列事项的进一步资料,请联络区内警署的警民关系主任。
以下单张或可提供所需的资料,单张现於各区警署供索阅,亦可浏览香港警务处网页:
- 受害者约章;
- 罪案受害者和证人的权利;
- 在法庭上作证;
- 无犯罪纪录证明书的「现身处本港申请人须知」丶「现身处海外申请人须知」及「常见问题」;
- 刑事定罪纪录资料的「申请人须知」及「常见问题」;及
- 性罪行定罪纪录查核的「申请人须知」丶「雇主须知」及「常见问题」。
香港警务处 202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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